連云港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獎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獎補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支持加快促進工業經濟高質發展,結合我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獎補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工作運轉經費等方面的資金。
第三條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獎補資金使用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突出重點、規范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獎補資金采用投資補助、以獎代補和經費補助等方式對項目建設、產業發展和工業信息化工作推進等事項予以支持。
第五條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獎勵政策兌現、重點領域項目扶持以及市工信、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要工作事項的推進落實。
第六條工業和信息化重點領域包括:
(一)工業綠色發展:支持節能降耗、綠色制造、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企業技術和管理創新、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淘汰落后產能等項目。
(二)工業擴量提質:支持行業骨干企業和新增長點培育、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產業高端發展、技術改造、智能制造、首臺套示范、制造業服務化、工業設計、智能物流企業發展、產業人才培訓、招商引資、企業兼并重組和管理創新等項目。
(三)信息化智能化提升:支持軟件產業發展、信息產業升級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基于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技術的“互聯網+”新業務模式應用示范,信息化發展、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化應用示范和重點工程、企業上云、工業互聯網平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兩化融合等項目。
(四)中小企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與技術改造、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科技小巨人、單項冠軍、小微企業升規模、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等項目。
(五)工業和信息化方面的重大專題活動、規劃及報告編制、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運轉經費等以及資金項目評審、績效評價等重點工作。
第七條建立協同管理的工作機制。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確保專項資金規范、安全、高效使用。
第八條市財政局主要負責編制下達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獎補資金年度預算,審核市工信局編制的獎補資金年度支持重點和使用計劃,做好資金撥付等工作。
第九條市工信局主要負責根據獎補資金年度預算和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需要,提出獎補資金年度支持重點和使用計劃,并本著節儉高效的原則,按相關程序做好獎補資金把關和具體使用等工作。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回已撥付的項目經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一)利用虛假材料騙取項目經費的;
(二)違反項目經費使用辦法擅自改變用途;
(三)截留、擠占、挪用項目經費的。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工信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執行期限暫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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