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5年度全市社區衛生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衛健委、社會事業局(功能板塊)、人社局:
根據《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職〔2025〕4號)精神,現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社區衛生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指受聘在我市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二級醫院(由鄉鎮衛生院升格并參與開展“六位一體”服務)等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二)門診部(所)、醫務室、醫養結合機構、農墾以及社會資本舉辦的基層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申報人員須符合《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 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社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3〕29號)有關要求。
(二)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退休人員不得申報。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人員參照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執行。
申報人員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三)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社區衛生系列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申報相應專業和層級職稱,其中申報有執業資格要求專業的,須提供取得相應執業資格。
三、申報評審專業
2025年度社區衛生高級職稱申報專業為17個(附件1)。
申報有執業資格要求專業的人員,所申報的專業須與本人執業類別相一致。凡與申報評審專業或執業類別不一致的考核專業成績,一律不作為審核評審的成績依據。其中,申報社區全科醫學、社區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的,醫師執業注冊范圍須為全科醫學。申報中西醫結合相關專業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執業注冊范圍為中西醫結合;
2.取得中西醫結合職稱;
3.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學專業學歷或學位;
4.取得省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
5.取得省級以上“西學中”結業證書。
四、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要求
2025年度全市社區衛生高級職稱繼續實行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申報專業應與社區衛生高級職稱專業實踐能力考核專業一致,另選專業報考的應符合《關于開展2025年度全省衛生高級職稱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的通知》(蘇衛人〔2025〕4號)有關規定。
申報社區高級職稱,專業實踐能力考核合格標準為55分。2023年、2024年、2025年高級職稱專業實踐能力考核成績合格的,可申報2025年社區衛生高級職稱評審。免考和先評后考對象按蘇衛人〔2025〕4號文件執行,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符合《江蘇省社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規定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的要求,設病床的相關專業申報人員應提供3份病案。
六、業績成果要求
根據蘇職稱〔2023〕29號文件精神,業績成果實行代表作制度。
(一)社區副高
取得相應專業中級職稱后,須提供下列10項業績成果中的2項作為代表作參評:
1.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及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2次優秀;
2.作為發明人獲得本專業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證書1項;
3.市級及以上優秀基層衛生骨干人才;
4.在有正式期刊號的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1篇以上;
5.在基層醫療機構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
6.參與完成縣級部門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
7.本人主持、主治的較高專業技術水平的原始病案1份;
8.作為責任護士護理的疑難、危重癥患者原始病案1份(含病案首頁、病程記錄、護理記錄),并附分析報告1份;
9.反映任現職期間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體業務工作中發揮作用情況,體現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業務水平的業務報告2份;
10.其他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業績成果材料1份。
(二)社區正高
取得相應專業副高級職稱后,須提供下列10項業績成果中的2項作為代表作參評:
1.縣級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3年年度考核優秀;
2.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本專業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證書1項;
3.省級優秀基層衛生骨干人才;
4.在有正式期刊號的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篇以上;
5.在基層醫療機構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
6.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完成縣級部門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
7.本人主持、主治的較高專業技術水平的原始病案2份;
8.作為責任護士護理的疑難、危重癥患者原始病案2份(含病案首頁、病程記錄、護理記錄),并附分析報告1份;
9.反映任現職期間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體業務工作中發揮作用情況,體現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業務水平的業務報告3份;
10.其他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業績成果材料2份。
七、其他要求
(一)申報人員選擇論文作為業績成果代表作的,所提交的論文原則上應在“中國知網”、“萬方數據知識服務平臺”或“維普網”檢索到相關信息。發表于國外專業期刊的論文或外國語言類論文,須提供檢索報告及全篇中文譯文。
(二)根據《關于進一步落實國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人才人事激勵措施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39號)精神,對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申報評審作如下要求:
1.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其中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獲得縣級、市級黨委政府以及省級部門表彰的,可直接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
2.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申報高一級職稱時,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視同為合格,視同完成下基層服務,視同完成認定一線醫務人員當年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3.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中的臨床救治情況、病案病例、診療方案、流行病學報告、病理報告、藥物疫苗研發情況、心理治療和疏導案例、工作總結,以及獲得的表彰、記功、獎勵等事跡材料可作為業績成果提交評審。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政策傾斜僅限晉升高一級職稱時一次性享受。
八、申報程序及時間
2025年申報工作采用網上申報方式進行,申報人員在系統內提交所有材料,除《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外,不提交其他紙質材料。
具體程序為:申報人員網上申報并提交材料、單位公示、單位或主管部門確認審核、衛生健康部門與人社部門逐級審核。
(一)個人申報(時間為7月30日至8月28日)
申報人員登錄江蘇衛生人才網(www.jswsrc.com.cn)“衛生高級職稱申報入口”進入申報系統。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網上注冊申報,按要求上傳相應材料。8月28日24:00后申報系統關閉,逾期不再接受補報、信息修改和材料補充。
1.申報人員對照本通知要求,根據“申報人員提交材料注釋”和系統提示,將申報材料原件掃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類上傳。上傳材料可在線預覽,申報人員對本人所填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清晰度負責。
2.網上申報及上傳材料完畢后,申報人員導出并打印《申報表》一式三份,并攜帶相關原件材料,至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業績成果、病案、工作情況表及佐證材料,由單位負責審核真實性,現場確認時不需提供。
3.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可溯源,市衛生健康委將對送審業績成果、病案等材料進行抽查。凡存在偽造學歷、資格證書、任職年限等,以及提供虛假業績、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
(二)單位審核公示
實行單位審核負責制。申報人員完成網上申報后,單位應當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員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嚴格履行審核推薦程序、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有關問題單位要及時核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申報人所在單位在申報、審核中存在包庇或者協助申報人弄虛作假的,將按照《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確認審核(時間為7月30日至9月3日)
申報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申報表》和相關材料原件,到縣(區)衛生健康委進行確認。逾期未確認視為放棄申報。
工作人員對照原件,逐一審核網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清晰可辨,并確認申報信息,在《申報表》相應欄目內簽名。經人社部門復核并在《申報表》上蓋章。申報條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不予通過。
申報人員確認時應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
2.申報有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的人員,應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
3.現資格證書及聘用合同或聘書(文);
4.表彰、獎勵等材料;
5.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市級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15日)
申報材料應經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審核,并在申報表上蓋章。
審核通過人員在市衛生健康委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后,提交高評委會評審。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為不具備條件的申報人員提供網上填報的環境,并幫助解決在網上填報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職稱申報工作的培訓、指導、監督、檢查,落實責任制,嚴格條件,規范程序,切實做好2025年社區衛生高級職稱申報工作。
九、政策預告
2026年起將把“反映任現職期間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體業務工作中發揮作用情況,體現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業務水平的業務報告”作為業績成果代表作的必選項,另外1項在其余9項中任選1項作為代表作。
2.2025年度連云港市社區衛生高級職稱申報人員提交材料注釋.pdf
連云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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