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6-0058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6-05-16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政府采購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6〕7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政府采購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政府采購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財政局《關于市級政府采購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關于市級政府采購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連云港市財政局 2006年5月)
為進一步規范市級政府采購行為,完善市級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市級政府采購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政府采購的適用范圍
(一)采購人:指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及駐連省屬對應單位(以下統稱采購人);
(二)采購資金:指財政性資金和配套的非財政性資金。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財政預算內資金是指年初預算安排的資金和預算執行中財政追加的資金;預算外資金是指政府批準的各類收費或基金等。配套的非財政性資金主要是指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自有收入(如:經營收入、捐贈收入)、不用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借款等;
(三)采購項目:納入市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
(四)采購對象:《政府采購法》規定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凡同時符合上述范圍的政府采購項目,都必須依照《政府采購法》和本實施意見的規定開展采購活動。
二、政府采購的原則
(一)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的原則。屬于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項目,實行集中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實行分散采購。
(三)政府采購實行“管采分離、職能分設、政事分開”。財政部門要做到監管有規,市政府采購中心要做到操作有方。
三、政府采購的管理與組織實施
(一)政府采購管理
1.市財政局是市級政府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政府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經市政府授權擬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審批政府采購方式;對代理政府采購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備案;考核市政府采購中心的業績;負責政府采購信息的統計和發布工作;組織政府采購人員的業務培訓;制定市政府采購中心從業人員崗位要求;審核進入市級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建立和管理市級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和專家庫;監督檢查市級部門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受理政府采購投訴事宜并對違法違規問題進行處理。
2.采購人負責制定本部門、本系統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配合財政部門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負責采購資金的管理和結算,指導所屬單位實施分散采購,對所屬非駐連單位的政府采購進行監督檢查。
3.非駐連市級單位參加當地政府采購。
(二)政府采購的組織實施
1.納入市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代理采購。市政府采購中心應本著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為采購人實施采購。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核準的采購計劃,受采購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購的具體操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直接組織招標活動;根據采購人委托的權限簽訂或組織簽訂采購合同,并督促履行合同;制定市政府采購中心內部操作規程;受采購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分散采購。
2.分散采購項目,由采購人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自行組織采購,也可以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或政府采購社會招投標代理機構采購。
四、政府采購方式
政府采購采用以下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和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有關政府采購方式的確定和變更程序另行發文明確。
五、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程序
(一)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政府采購預算,是反映采購人年度政府采購項目及資金的計劃,是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采購人應當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二)簽訂政府采購委托代理協議
采購人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辦理的采購事宜,雙方應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確定委托代理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通用項目類的委托代理協議采取一年一訂的方式,特殊項目類的委托代理協議由采購人與市政府采購中心另行簽訂,一般采取一事一訂的方
(三)制定政府采購計劃
采購人根據批復的部門預算和《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編制政府集中采購計劃表,并報送至市財政局,根據市財政局批復的集中采購計劃,向市政府采購中心報送采購需求,進行委托采購。
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采購人的需求,制定具體采購方案并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審核、備案;
批準的政府采購計劃一般不得調整。采購人確需調整的,必須按報送采購計劃的程序進行。
(四)政府采購資金的集中與支付
1.政府采購資金按照“先集中,后支付”的原則,實行財政直接支付辦法。市財政設立“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用于采購資金的歸集、支付與結算。政府采購計劃批準后,采購人按照有關規定將財政預算內、預算外資金及配套的非財政性資金(計劃采購資金)轉入“政府采購資金專戶”;采購活動結束后,市政府采購中心通過“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將采購資金(實付采購資金)直接支付給中標供應商。
2.實行定點采購的公務用車維修、輪胎更換、加油和辦公用紙、國際機票及其它有市財政局文件明確資金自行支付的采購項目的資金,由采購人自行向供應商支付。
3.政府采購項目完成以后,按照《市級政府集中采購計劃申請表》和經批準的采購合同約定需要分期付款的,由市財政局有關業務處室督促采購人將采購資金(計劃采購資金)及時足額劃入“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由市政府采購中心按照合同規定將采購資金(實際采購資金)直接支付給中標供應商。
六、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
市財政局負責對政府采購活動及市政府采購中心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市監察局負責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國家機構、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監督。
市審計局負責對政府采購進行審計監督。
市政府采購中心要加強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人員隊伍建設,實行項目責任制度、人員輪崗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和投訴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