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5-00039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5-06-05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灌南縣新建年屠宰32萬頭乳豬加工項目的批復 | ||
文 號 | 連政復〔2025〕1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灌南縣新建年屠宰32萬頭乳豬加工項目的批復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復〔2025〕16號.pdf |
連政復〔2025〕16號
市政府關于灌南縣新建年屠宰32萬頭乳豬加工項目的批復
灌南縣政府:
你縣《關于新建年屠宰32萬頭乳豬加工項目的請示》(灌政文〔2025〕1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你縣新建的江蘇金采農食品有限公司乳豬屠宰加工項目,符合《連云港市畜禽屠宰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2022—2025年)》要求,同意新建該項目。
二、請你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國家生豬屠宰標準化要求建設,建立健全冷鏈儲運體系,制定運行生產管理制度,開展非洲豬瘟自檢,建設生豬運輸車輛洗消中心,配備與屠宰能力相適應的品質檢驗人員,保障屠宰環節肉品質量。
三、你縣要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2021〕31號)規定,配足駐場檢疫官方獸醫,依法履行屠宰檢疫職責和屠宰企業監管責任。
四、你縣要立足縣域生豬產業發展實際,注重打造地方特色,引導新建屠宰企業著力建強產業鏈條,聚焦創營鄉土品牌,助推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
此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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