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區瓶裝燃氣取消用戶自提的通知
關于瓶裝燃氣取消用戶自提的通知
根據《連云港市瓶裝液化氣行業規范管理標準的指導意見》“(五)規范配送行為。瓶裝液化氣企業要搭建規范的瓶裝液化氣配送平臺,建立銷售管理信息系統,嚴格實名制銷售,通過公布的服務電話熱線或微信公眾號,組織向用戶統一配送,原則上全市到2024年11月底后禁止用戶到站自提主城區范圍到2024年8月底后禁止用戶到站自提。”要求,我區供應瓶裝燃氣經營企業(連云港市港順能源有限公司、連云港市凱瑞液化氣有限公司)將于9月1日取消用戶自提瓶裝液化氣業務,9月1日(含當天)后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配送一律采用用戶通過電話或者微信向企業訂氣,企業派用送氣工配送服務上門的模式經營瓶裝燃氣配送業務。
連云港市海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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